教育局
根據丹東市元寶區編委會《關于印發〈丹東市元寶區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元編辦發【2010】5號)精神和市教育局“三定”規定,結合丹東市元寶區教育事業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在原有“三定”規定基礎上,擬定元寶區教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規定。
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元寶區文化旅游局的相應職責。
2、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負責教育系統招商引資工作。
社會力量辦學(非學歷教育)機構的審批工作。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特困學生資助。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2、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宏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范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3、加強全地區學校的安全工作及綜合治理工作,統籌和協調全區中小學學校安全工作。
4、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職責。
5、加強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的職責。
二、 主要職責
元寶區教育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改革與發展方針、政策和規劃,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區政府規章草案并監督實施。
2、負責提出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確定年度發展計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事業發展重點、規模、結構、速度,指導并協調實施工作。
3、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測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內外對我區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管理區屬教育系統的資產。
4、負責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全區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統籌管理全區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初中教育和少數民族教育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組織編寫和審核基礎教育的地方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5、協調、管理全區社區教育工作。
6、編制全區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監督檢查漢語的規范化和標準化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測試工作。承擔語言文字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7、組織對全區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工作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8、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區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統籌管理全區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招商引資工作。
9、主管全區教師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10、統籌管理和指導全區社會力量辦學及各類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編制和實施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劃;負責區屬并指導全區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
11、統籌規劃和協調指導全區教育信息化的開發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12、負責區屬事業單位和區屬學校的領導班子建設,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做好區屬事業單位和區屬學校黨政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獎懲、管理工作。指導區屬學校和區屬事業部門的黨建工作、宣傳工作、統戰工作、群團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13、負責全地區學校的生產教育、儀器裝備、基本建設的統籌規劃、指導管理工作。
14、 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5、貫徹執行國家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區體育工作有關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并監督實施。
16、研究編制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和推動全區體育體制改革工作。
17、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指導并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開展國民體質檢測。
18、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的發展及全區體育優秀運動隊的設置與布局;指導體育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19、組織全區體育領域重大科研攻關和成果推廣。
20、研究擬訂體育產業發展政策,發展體育市場;制定體育經營活動的從業條件和審批程序;指導區體育局系統基本建設工作。
21、管理體育外事工作,開展體育合作與交流。
22、組織全區綜合性體育競賽,組織參加省、市重大體育比賽。
23、負責全區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
24、承辦市、區體育局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區教育局領導職數5名。
領導班子及分工
刁玉艷同志 領導區教育局全面工作。
高建全同志 分管督學、辦公室、財務、糾風辦、審批辦、托幼辦工作。
王琳同志 分管基教科、基建辦、體衛藝科、體育局、招生辦,以及招投標、采購工作。
宋曉程同志 分管黨辦、群團、人事、少先隊、信訪、關工委、校辦、史志、檔案工作、安全辦。
丹東市元寶區教育局
2016年12月28日